江苏首次“公检法司”同堂培训,参训律师评价……
5月31日至6月4日,江苏省首届公检法司涉企、网络犯罪案件办理联合培训班在江苏省检察官学院举办。据悉,这是江苏省经济犯罪司法领域公检法司的首次同堂培训。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训机制;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进一步明确要求,要建立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波涛作开班致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赵健总队长、省法院刑二庭庭长叶巍、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等人参加开班仪式。
培训班由省检察院主办,省公安厅、省法院、省律师协会参与确定培训主题和策划具体课程。来自全省公安、检察、法院、律协的198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其中律师20名。
今天,我们约请几位参训律师,谈谈同堂培训的体会。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王丽淋律师
首期公检法律同堂培训,不仅提升了学员对涉企、涉网络犯罪案件的办理水平,更重要的是消减了隔阂,凝聚了共识,缩小了差异,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迈出了“里程碑”式的一步。
不可否认,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司在同一的问题上有时会存在较大分歧。如何缩小差距、达成最大公约数的共识,对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维护公平正义显得尤为重要。本次同堂培训打破了以往被动教学的传统模式,开创式地举行了“涉企犯罪案件六人谈”和公检法律角色互换“模拟法庭”,精彩别致、意义重大。
我有幸作为律师代表之一,就涉企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惑难题进行了“六人谈”的深入探讨。台上观点与思想的碰撞火花四溅,台下热心的公检同仁积极回应,我们在一问一答中达成共识,在你来我往中消除隔阂。
如果所有法律人,都能听从良心的判断,敬畏生命与自由,坚持做正确并有意义的事,真正地放下分歧与隔阂,在中国法治进程的道路上携手同行,我想,我们离法律职业共同体真正实现的那一天,并不遥远。
本周,我有幸作为南通律师的代表,参与了江苏省公检法司的首次同堂培训。五天的课程充实丰富,来自江苏各地的公检法律齐聚茅山脚下,共议经济犯罪领域的热点难点、共话新形势下的涉网络犯罪、共商刑事合规业务的发展之路。
每天穿梭在学院宿舍和上课教室的林荫道上,我都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除听课外,我积极参与讨论交流,几次发言都获得了同期学员的赞赏。
这次学习,拓展了我的知识边界,也让我通过换位思考体会了公检法的艰辛与不易。希望今后这样的活动能够多多益善!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儒香律师
茅山脚下,江苏省检察官学院,有幸参加省公检法司首次同堂培训。
五天的课程充实丰富,有理论有实务,学习讨论了经济犯罪领域的重点难点、探索了刑事合规业务的路径、展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美好未来。
五天以来,白天上课,中午晚上协调安排模拟法庭。模拟法庭角色互换,使我对公检法工作的辛苦和责任的重大有了更深切的体会。
同堂培训、同场交流、获益良多,角色互换、换位思考、互相理解,进一步统一司法理念,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感谢省检和省律协的精心组织。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朱宏伟律师
有幸作为律师一员参加省检主办的第一期公检法司联合同堂培训,这次培训主要聚焦传导司法理念,凝聚法律共同体最大公约数,深度研讨涉企、涉税和网络犯罪!
大家都深感实质性社会危害法益损害的考量对犯罪评价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对行政犯的入罪必须结合并以行政法等前置法的深度分析和实质性判断为基础。
五天下来,一边为与谈准备话题和素材,一边为模拟法庭做准备,还顺道帮着作为公诉人的公安兄弟出谋划策,着实充分,获益良多!感谢省检和省律协!据说,还有第二期。
作为全省20名参训律师之一,深感荣幸,我是一名来自泰州市的专业刑辩律师,通过5天的封闭式学习、交流和研讨,进一步提升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理念。在今后的司法办案实践中,希望四方法律人,能将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进一步深化和加强,真正将共同体理念落实,而不能停留在口头上。
通过模拟法庭环节,由四方学员互换角色,体验不同的诉讼角色,由公安扮演公诉人,检察官和法官扮演辩护人,律师扮演法官,相互体验彼此工作岗位的要求和担当,进一步增加了彼此工作的互信和理解。
通过这次全省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同堂培训,我不仅收获了法律专业知识,还进一步提升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增强了我对公、检、法工作人员的进一步理解和互信,希望这样的同堂培训能长期办下去,让我们四方法律人一起共同努力,坚守本职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江苏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春未淡,夏犹浅!我怀着一丝激动来到首期公检法司同堂培训班。这五天里,每分每秒都分外珍惜,清晨五点半,我们绕着绿树葱葱的校园内晨跑、锻炼;课堂上老师倾囊相授经济犯罪领域的重点难点、刑事合规业务等专业知识。课后,我们公检法司的同学共同准备模拟法庭,通过扮演不同的角色,彼此配合和交流学习,对案件可能涉及的争点进行条分缕析,用多维的思考角度找论点,极大的锻炼了公检法司团队的协同能力。
此次培训,学习到的不仅是法律知识、办案技巧,更多的是思维的拓展,同时也强烈的感受到主办方的暖心,感谢他们的辛苦付出!感恩能够与优秀的人同行,五天的时间虽然很短,但在此学到的知识、收获的情谊并不会因培训的结束而消逝。
最后,我想说,山至高,海至深,吾以金屋知乾坤。天至广,地至宽,唯有知学心可安。我们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共进步,共发展!
这次培训,还有哪些特别之处呢?请看“江苏检察在线”的报道:本次培训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经济犯罪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聚焦四方执业的共同需求设置课程。
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波涛从检察工作的视角梳理出《涉企案件办理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作为本次培训班的第一课;由长期从事企业法律服务的律师梳理出企业法律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四方参与研讨、全场互动的方式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
二是突出理念更新。经济犯罪案件关涉刑法与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部门法的衔接问题,必须树立法秩序统一的理念,充分关注经济犯罪中的前置法。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蔡道通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劳东燕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喻海松处长分别从经济犯罪的总论、非法经营案件的办理、网络侵财犯罪的司法适用等角度,详细讲授了办理相关案件应持有的司法理念和办案方法论。
三是强化技能提升。针对经济犯罪“技术”含量高的问题,重点针对涉税案件的办理、电子证据的审查、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等设置课程,分别由省税务总局稽查分局赵飞副局长讲授了《涉税案件的办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院研究所刘品新副所长讲授了《电子证据的连属式审查——以涉企犯罪案件为主展开》、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技术总监方海峰讲授了《区块链环境下的网络洗钱犯罪》。
四是突出交流互促。为了突显同堂培训的效果,除了“六人谈”、小组讨论以外,又专门设置了模拟法庭环节,由四方学员互换角色,体验不同的诉讼角色。参与模拟法庭的学员表示,通过模拟法庭,深刻感受到其他诉讼角色的难处和不易,增进了彼此的互信和理解。
另悉,全省经济犯罪司法领域公检法司同堂培训将于8月份举办第二期,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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